2015年度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1日    来源: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19日在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检察长 张克难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报告工作,请审查,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四大发展战略”、三年“脱困攻坚”发展目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着力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司法公信力,为我区与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中心工作有新成效

(一)结合发展要点,提升服务实效。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到区委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战略部署,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制订《关于立足检察职能服务民营经济 促进西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细化18条具体措施,从观念、履职、规范、服务以及监督五个方面全面服务保障辖区民营经济发展。加强重点项目法律服务,与金沙水电站建设项目部建立职务犯罪预防联系会议制度,为“四川南向开放门户”破题项目—东盟国际商贸城等重点项目提供法律咨询、法制教育等多种服务,全力保障重点项目稳步推进。积极参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整顿,加大对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打击力度,立案查办涉及商业贿赂职务犯罪3件5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二)加强环境资源保护,促进地区生态安全。结合我区矿产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脆弱的特殊地域特点,在全市基层检察院中率先制订《关于加强和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集中开展“打击整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件。加强与环保、林业、国土等部门的环境资源保护协作,就辖区偷盗已封闭矿井设备案件、私挖盗采煤炭资源案件进行研讨,会签规范性文件,依法监督国土部门及时将涉嫌非法采矿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对一起非法占用农地案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二、立足惩防犯罪职能,促进和谐稳定有新作为

(一)坚持宽严相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依法批捕各类案件136件201人,与去年同比件数减少4%,人数上升5%。提起公诉271件371人,同比分别上升23.7%和23.6%。进一步加大对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侵害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等犯罪的常态化打击整治力度,批捕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9件17人,起诉6件12人;批捕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47件73人,起诉66件90人,起诉危险驾驶犯罪案件71件71人。进一步落实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等规定,依法不批准逮捕12人,不起诉3件5人,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二)坚持多措并举,深入推进禁毒斗争。针对西区特殊地理位置,深化禁毒斗争,共批捕毒品犯罪案件43件62人,起诉44件55人,占已诉刑事犯罪总数的14.8%。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禁毒宣传力度,通过开展禁毒宣传进社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以及组织青少年学生旁听毒品案件庭审等方式,切实加强对毒品犯罪源头治理。

(三)坚持标本兼治,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查办力度,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9件13人,渎职侵权案件1件2人,均为大案。严肃查处了攀钢钛业公司贸易公司有关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系列案等一批重大案件。进一步推进惩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对西区国有企业近五年来职务犯罪情况进行系统调研,认真分析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职务犯罪的发案特点、发展趋势,提出防治对策,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参考。撰写《2014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获上级肯定。针对在去年案件查办中暴露出医疗系统职务犯罪突出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在辖区重点医院建立网络预防职务犯罪警示窗口,切实预防卫生医疗系统职务犯罪。

三、强化诉讼监督职能,维护公平公正有新突破

(一)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严格防范冤假错案。坚持不枉不纵、不错不漏,准确把握捕诉条件,追诉漏犯3人,追诉漏罪7起,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进一步加大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力度,共立案监督4件4人,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提出建议10余条,提出纠正违法建议8件。依托覆盖全区28家行政执法、刑事司法部门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及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2件3人。全面加强和规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加大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力度,依法对121名社区矫正人员和29名监外执行人员进行检察监督,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份,均已纠正。全程同步监督符合特赦条件的胡某特赦工作,确保特赦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民事诉讼监督,促进依法定纷止争。积极适应民诉法修改后对民事诉讼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对裁判正确的案件积极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切实维护司法权威。进一步加强对裁判错误和程序违法情形的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加强对民事诉讼过程和执行的监督,对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监督意见2件;对合同、侵权纠纷等民事执行案件提出监督意见2件。组织在辖区影响较大的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中双方当事人调解,最终达成和解,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推进依法治区有新亮点

(一)畅通信访渠道,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共受理控告申诉案件61件,举报线索9件,不服法院生效民事裁判申诉案件1件,所有来信来访案件和线索均已进行分流、答复和转办,无一起上访、越级访事件发生。针对我区困难群体多、社会“燃点”低等现状,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参与河西锦苑拆迁安置、大水井七社部分村民阻工堵路等事件处置工作,深入群众家中调查,引导群众合法合理表达自身诉求。

(二)关注特殊群体,增强合法权益保护。依托职能强化个别化治理,加大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力度,成立专门工作室,完善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制度,共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6件26人,通知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26次。结合办案积极参与对流动人口、吸毒人员、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扎实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对辖区内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情况进行分析调研,协调相关部门为20余名农民工讨回薪资30余万元。进一步加大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力度,提高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主动性,共办理司法救助案2件,发放救助资金2.8万元,实现对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

(三)结合执法办案,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责任机制,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结合执法办案突出法制宣传实效。录制“阳光检察”15期,开展法制教育12次,法制宣传4次,展出宣传展板32块,发放《检察举报知识》、《阳光检察》等宣传资料2000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50次。在办理一起成人逗幼童喝酒致人死亡案件过程中,办案检察官针对个别群众存在诱导幼童喝酒的陋习,主动联系当地媒体,对案件发生的原因、涉及的相关法律进行了阐述和分析,提醒未成年人监护人提高责任心,避免此类悲剧再次发生。《华西都市报》、央视《共同关注》栏目等对此进行了深入报道,人民网、中国青年网、腾讯网、凤凰网等媒体也相继转发了相关报道,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执法公信力有新提升

(一)以专项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贯彻落实高检院具体要求,围绕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与执法办案、个人学习紧密结合,着力解决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获区委、区人大有关领导充分肯定并作出重要批示。共梳理不规范司法行为40条,逐一落实整改。开通律师预约会见、阅卷网上通道,安排律师会见、阅卷32次,着力解决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问题。

(二)加大内部监督力度,以规范化促专业化职业化。转变司法办案理念,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和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的要求。深入推进案件集中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案件监督管理情况通报机制,对所办案件全部实行全程动态监督。全面规范使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涉案财物监督管理和案件流程管理。规范公诉工作流程,细化分案、调卷、疑难复杂案件研讨、案件抽查等规定,进一步明确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和标准,健全冤假错案防范、纠正机制。组织12名干警参加“双岗双责”锻炼,选送17名业务骨干参加上级院分级分类培训,推荐2名年轻干警参加法学硕士研读,鼓励5名书记员参加司法考试,培养专业化、职业化的复合人才。

(三)拓展群众参与路径,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建立完善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接受人大专题评议反贪污贿赂工作1次,政协专题听取半年工作情况汇报1次,加强对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制约。以案件信息公开为重点,规范和拓展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应用,共发布案件信息434条,公开法律文书103份。紧紧抓住依法导入、依法办理、依法纠错和依法退出等关键环节,围绕相关内部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积极配合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提交市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1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律师等参加庭审观摩、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等系列活动,增强规范司法行为针对性,提升司法公信力。

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班子队伍素质有新提高

(一)结合专题活动,狠抓自身党的建设。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等专题教育,贯彻落实省委“两个意见”,切实加强党的组织建设。通过“党员学习日”、检察长上党课、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检察人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事情

(二)以党建带队建,扎实开展“挂帮包”活动。针对共建帮扶的大麦地村地处山区,发展缓慢、贫困人口多、生产生活落后、医疗教育不发达等现状,我院以“精准扶贫”为主题,院班子成员、党员干警深入大麦地村开展“双联”、“走基层”、“双报到”等帮扶活动,累计投入资金10万余元。通过捐资助教、扶贫济困和助推特色养殖等帮扶形式,大力帮助该村脱贫致富。《四川法制报》、《攀枝花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

(三)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岗双责”等具体要求,建立完善党组统一领导、检察长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全面监督、广大干警普遍参与的工作格局。在各基层检察院率先建立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反腐倡廉教育监督管理。落实“三严三实”要求,针对司法办案、队伍建设中的不足和问题,建立健全11项措施和制度,探索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提升检察形象。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实效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是围绕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大局的力度还需加大,措施还需细化;三是干警开拓创新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争先进位的劲头有待进一步激发。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着力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把握检察工作服务保障“五大发展理念”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紧紧围绕区委“四大发展战略”和三年“脱困攻坚”发展目标,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司法公信力,全力促进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建设,努力为我区重点实施“六大工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在提升服务实效上下功夫,全面保障小康社会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到党委工作大局中谋划,针对西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目前正处于历史上阶段性的特殊困难时期,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围绕“四大发展战略”和“三个翻番”工作目标,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惩处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区重点实施“六大工程”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坚持在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上下功夫,全面推进法治西区建设。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决贯彻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加大对人民群众身边腐败行为的查处力度。树立“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理念,更加注重治本,改进预防工作方式方法,在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切实强化诉讼监督,完善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完善民事行政诉讼结果、过程、执行“三位一体”监督机制。着力解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进一步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通过司法办案以案释法,引导人民群众知法、守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三)坚持在提升司法公信力上下功夫,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深入整治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健全规范司法的程序、标准和责任。深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检察改革,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深化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依法及时公开司法依据、程序和结果。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依法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积极配合省级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等改革。

(四)坚持在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上下功夫,全面从严治检。认真贯彻“五个过硬”的要求,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着力提升检察干警的整体素质。更加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深化“三严三实”等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进一步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始终坚持从严治检,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把警示教育与正风肃纪、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有机结合,强化检察纪律的刚性约束。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中,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以新的精神面貌和良好工作业绩,为我区与全市同步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于《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相关用语的说明

 

1、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2014年1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安排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为期一年的重点整治司法不规范“顽症”的专项工作。其主要涵盖八方面的内容:一是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塞责、冷硬横推;二是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不到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适用不规范,对一些限制性规定变通执行;三是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对律师合法要求无故推诿、拖延甚至刁难,限制律师权利;四是违法采取强制措施,违法取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五是为追求考评成绩而弄虚作假,违规办案;六是受利益驱动,越权办案,违规插手经济活动;七是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案情或帮助打探案情,或者受人之托过问、干预办案,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八是接受吃请、收受贿赂、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2、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框架下,利用政务网的现有网络、设施和有关数据,实现各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实现执法资源共享。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各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可实现案件的网上移送、网上办理、执法动态的交流和业务研讨、案件信息流程跟踪和监控,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沟通便捷、防范有力、查处及时的打击经济犯罪和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协作机制,增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整体工作合力,提升查处违法犯罪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力度,各级检察机关以互联网为平台建立的统一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利用该系统,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可以向办理该案的检察院查询案由、受理时间、办案期限、办案部门、办案进程、强制措施、处理结果等程序性信息。检察机关大力推进检察环节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工作,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发布,并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加强执法办案信息发布,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发布检察机关办理的重要案件信息。

     4、五个过硬:2014年1月,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素质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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