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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检察院制定工作意见“四个加”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0日    来源:    阅读次数:

西区检察院制定工作意见 “四个加”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近日,西区检察院制定印发《关于立足检察职能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明确15条工作措施,从四个方面切实化解重大风险。

一是从思想上加认识。要求全体干警深刻认识到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战略部署,是全面落实市委一二三四工作思路、区委四大为民工程发展路径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立足职能开展服务保障工作,加强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为加快建设产业兴盛、城市繁荣、环境优美、民生殷实的美丽繁荣和谐西区贡献检察力量。

二是从工作上加重点。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西区实际,要求干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充分运用批捕、起诉职能,重点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内幕交易等经济犯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坚决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保护人民群众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积极创新社会治理,坚决防范化解公共安全风险;认真做好检察环节信访维稳工作,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坚决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切实加大对利用网络散布政治谣言、故意传播虚假信息、实施电信诈骗等犯罪的打击力度,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净网清网行动,坚决防范化解网络风险。

三是从制度上加完善。为推进工作深入开展,完善检察环节三同步、矛盾风险定期分析研判、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内外协作配合等5项工作机制,要求干警自觉把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加强风险隐患、矛盾纠纷分层次、分阶段、全覆盖动态排查,主动做好释法说理、教育稳控、协调联络等风险防范和矛盾化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司法办案风险。充分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运用在检察环节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强本院内设科、室之间的协作配合,严格落实落实重大案件、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积极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四是从组织上加保障。明确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加强能力建设以及加大宣传力度等4项工作措施,院党组要高度重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业务部门要对标对表重点任务,细化落实责任;明确各内设科、室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职责,落实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责任;开展多种形式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打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人才,提高依法办案能力;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确保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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