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0日 来源: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2日在攀枝花市西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云强 各位代表: 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下,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及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全区“四大为民工程”,以服务“三大产业集群”为重点,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司法公信力,为建设现代美丽幸福西区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防控风险、服务大局,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不断完善服务举措。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区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紧紧围绕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应对辖区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增长动力转换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挑战,运用“五心”工作法,深入基层了解民情、解决诉求,切实化解社会矛盾。紧紧围绕市委“钒钛、阳光”两篇文章要求及我区“三大产业集群”打造,为棚户区改造、梅子箐水库扩建等重点项目提供行贿档案查询、法律咨询、法制教育等跟踪服务30余次,其中金沙水电站项目专项预防工作获市检察院重大项目专项预防优秀事例。找准选前宣传、选中监督、选后预防三个着力点,服务保障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 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制定《立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完善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坚决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秩序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全年共批捕、起诉27件29人。依法对钢城集团原董事长吴某等4人涉嫌挪用数亿元资金一案提起公诉。 着力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辖区生态环境特点,进一步深化《关于加强和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联合区法制办下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试点工作的通知》,依法立案监督、起诉一起环境污染案件。全面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完善环保督察联席会议、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服务保障全区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整治等“四个专项行动”。依法查办市路政支队四大队工作人员收受贿赂,私放超载超限车辆职务犯罪案件及线索8件15人,全力保障生态西区建设。 积极参与扶贫帮困。制定服务保障扶贫帮困工作意见和党组成员对口联系贫困户制度,与帮扶村共商脱贫规划、解决困难问题。通过捐资助教、扶贫济困和助推特色养殖等形式,累计投入党员义工200余人次、物资10余万元,大力帮助帮扶村脱贫致富。筹资支持刑满释放人员海某某开展花椒统购统销经营,解决大麦地村及周边村民花椒销售难问题,带动村民集体致富。相关工作做法得到市区领导肯定,省市媒体多次专题报道。 二、坚持改革创新、规范司法,着力优化检察职权配置 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决贯彻中央和各级党委关于司法改革决策部署,积极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坚持定员定岗定责,完成首轮14名员额检察官的遴选工作。完善司法责任制,组成自侦、刑检、检察监督3个办案“大部”,健全以案件质效为核心的绩效考评等机制,强化检察官的主体地位、权责相统一和案件终身负责的司法属性。配合上级机关稳步推进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及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任务。2017年顺利通过省政法委督导组司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扎实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发挥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的主导作用,健全命案、涉稳、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加强对案件事实、证据的审查把关,依法对19人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提出口头纠正意见30余次。推动诉讼程序公正高效运行,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15件,提出适用简易程序建议79次、量刑建议78次。积极适应庭审实质化要求,加大重大案件庭审多媒体示证力度,参与庭审视频直播150余次,申请通知“四类人员”出庭6件次。 切实增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确定2017年为我院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深入开展“三项清理”工作,针对法律文书制作、涉案财物管理等不规范情况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建立整改台账,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对司法办案活动的集中管理,依托统一业务系统,对案件实行严格的流程监管和动态监督,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构建全程、同步、动态监管机制。强化对检察环节羁押犯罪嫌疑人情况的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2件,依法对6人变更强制措施。积极推进规范化办案区、远程提讯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以硬件设施完善保障执法规范化水平和办案质量提升。 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重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邀请代表、委员广泛参与检察开放日、庭审观摩评议等活动,虚心听取意见、批评和建议。将5件案件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并获通过。把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作为防范冤假错案的重要措施,听取律师意见36人次,全面实现律师网上预约、查询、阅卷。进一步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共发布案件信息405条,公开法律文书174份,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坚持化解矛盾、保障民生,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深入开展禁毒整治,严打电信网络诈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专项活动。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03件123人,审查起诉案件202件268人。依法批捕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8件8人,起诉13件14人;批捕抢劫、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48件56人,起诉69件93人;始终坚持依法从重从快办理涉毒案件,批捕27人,起诉28人,追捕、追诉4人次。依法办理了叶某等人运输9000余克毒品案、罗某某等人电信诈骗案、游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等影响社会管理秩序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搭建“五位一体”信访受理平台,联合公安、财政等部门下发《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坚持把矛盾化解贯穿到执法办案全过程,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风险评估预警等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控告申诉举报77件,促成刑事和解13件、息诉罢访20余件。成功化解一起长达10年的退伍军人信访案件,连续15年保持“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制定《刑事申诉工作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获省、市检察院肯定推广。依法为一起申诉案件当事人追回被行政执法部门违规扣押的资金,维护私营企业主合法权益。 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突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建设未成年人专用办案区,依法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4件17人,全面开展涉罪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深入市第十二中等中小学开展普法宣讲20余场次。加大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力度,支持农民工起诉拖欠工资案件3件,涉案金额20余万元;为5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卫计、路政等部门提出强化管理、消除隐患的检察建议14件,深入推进法治西区建设。 四、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改革部署,深入细致做好全体检察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了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按照全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的统一要求和时间节点,稳步推进机构、职能、人员转隶等工作。严明工作纪律,做好案件线索清理、结案与移交。 强化职务犯罪查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反腐败的新要求,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紧紧围绕环境保护、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8件13人,渎职侵权案件2件2人,均为大案,立案人数较同期增长25%。严肃查办了区安监局执法大队原大队长等“职低权实”行政人员受贿案,有效规范了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助力风清气正政务环境建设。反贪局“11•26”案侦查办案组被市检察院记三等功,查办路政系统有关人员受贿、玩忽职守案的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全省推广。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紧紧围绕惠农扶贫、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继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五进”,全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进一步深化与四川能投攀枝花公司、攀煤(集团)公司等企业“检企共建”工作机制,深入安监、国土等行政机关进行预防警示教育7场次,受教600余人次。开展职务犯罪案例剖析1件,帮助落实预防措施3项,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5次。2016年度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专项报告获区委肯定批示。 五、坚持强化监督、公正司法,着力促进法治公信权威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立足监督主责主业,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立案监督5件5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案件6件,纠正漏捕、漏诉、漏罪12人次,提出侦查取证建议110余条。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4件,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我院提起抗诉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依法改判。强化刑罚执行监督,依法对130人次监外执行罪犯监管活动进行监督,纠正违法情形8件次。切实开展财产刑“回头看”专项检察活动,核查财产刑执行案件730件。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对审判活动提出监督意见2件,针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件。进一步深化“两法衔接”机制,深入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监督活动”,督促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件。自觉把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依法对叶某某污染环境案立案审查。 六、坚持从严治检、固本强基,着力提升队伍素质能力 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建设,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绩效考评,全体干警“四个意识”明显增强。 大力加强队伍素能建设。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建设方向,重点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及干警的素能培养和责任担当。加强职业培训和岗位锻炼,2名干警参加在职研究生学习,1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安排16名青年干警在侦监、公诉等部门轮岗锻炼,选派20余名业务骨干参与各类培训,队伍业务素养、执法能力整体提升。继续推进人才强检战略,7人入选省、市人才库,储备科级后备干部6人。深化检察文化建设,通过国家公祭日、专题宣讲等形式进一步传承陈军烈士精神。积极开展拓展训练、主题辩论等活动,切实增强队伍凝聚力、执行力。 全面推动从严治检。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认真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我区三十条规定融入日常工作。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和“两个责任”,细化五个责任清单,做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覆盖。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落实交心谈心、诫勉提醒、述职述廉等制度规定,强化检务督察,加大问责力度,抓好日常监管,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2017年,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市岗位学雷锋先进集体。10余名干警和5个集体被省院、市院授予“二等功”、“先进集体”等称号,7名干警受到区委、市院嘉奖。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应对新常态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执法理念、执法方式、执法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落实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检察改革相关工作措施还不够完善,需进一步细化;三是基层基础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办案任务与办案力量的矛盾、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滞后等问题仍一定程度存在。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努力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8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委十届三次全会要求,以建设现代美丽幸福西区为目标,以服务“四大为民工程”为抓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不断强化检察业务和检察队伍建设,为西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更加注重发挥检察职能,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围绕市委做好“钒钛、阳光”两篇文章具体要求,紧贴西区“优一强二进三”的产业定位,加大涉农检察工作力度,找准服务康养设备及其配套产业的着力点,主动服务城市建设、民生改善等决策部署,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辖区产业转型、城市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为重点,深化“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严重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等犯罪的打击力度,服务保障天蓝、水清、地绿的生态西区建设。 二、更加注重打击刑事犯罪,在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上有新成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奋斗目标,把维护人民利益、回应人民期待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人民群众对平安稳定、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网络安全等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严厉打击金融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加大对侵犯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法治西区建设,结合执法办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完善管理和加强制度建设的检察建议,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三、更加注重强化法律监督,在保护公益促进公正上有新突破。围绕保障人民权益,立足职能推进法治建设,坚持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专项活动,依法加强对行政机关履职监督,在保护公益上更有作为。全面强化对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深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更加注重落实改革部署,在全面推进司法改革上有新进展。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完善客观公正、符合司法规律的绩效考核体系,加快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推动司法责任制向纵深落实。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拥护、自觉支持、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建立与监察委员会相互衔接的有效机制,继续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贡献检察力量。 五、更加注重提升素质能力,在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上有新举措。牢牢把握十九大对党的政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及“两转一提”专题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继续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建设,不断增强检察人员“四个意识”、“四个自信”,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细化干警教育培养、分类管理具体措施,加大岗位练兵和技能培训力度,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新修订实施细则精神的落地落实,紧盯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驰而不息整治“四风”问题。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强检察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开拓进取、敬业奉献,为服务保障现代美丽幸福西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五心”工作法:本院立足检察职能,结合群众工作实际开创的诚心、耐心、尽心、公心、热心工作方法。 2.司法责任制改革:2014年以来,在中央政法委统一部署下,全国31个省区市和兵团检察机关分3批开展试点。2015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各省级检察院普遍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其核心内容是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3.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通过注重证据审查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强化庭审中心功能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充分发挥辩护律师作用等具体措施,从而树立审判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核心地位。 4.重大案件庭审多媒体示证:指在公诉人出席法庭时,运用计算机、投影仪、播放器及相关多媒体技术,直观展示案件证据的一种示证方式,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5.“四类人员”出庭:是庭审实质化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即在庭审过程中,申请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和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 6.“三项清理”工作:根据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的针对职务犯罪案件举报线索清理、职务犯罪案件立案后久侦不决案件清理以及职务犯罪案件涉案财物查封、扣押、管理和处置情况的清理。 7.羁押必要性审查:指检察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法律监督活动。 8.“五位一体”信访受理平台:即集窗口接访、来信、来电、网上信访、远程视频为一体的诉求表达渠道。 9.转隶:为全面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将撤销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及检察院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将相关机构、职能、人员转隶至监察委员会,实现机构、职能、人员的全面融合。 10.两法衔接: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协调配合、监督制约等方面建立工作制度,确保行政执法过程中查处的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必须及时进入司法程序,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防止有罪不究、以罚代刑。 11.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并强调“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优化司法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为期两年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截至2017年6月,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053件,覆盖所有授权领域,涵盖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案件类型。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和民事两类公益诉讼制度。 12.五个责任清单:《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清单》、《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清单》、《部门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清单》、《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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