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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敏等8名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7日    来源:    阅读次数:

  

中共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王敏等8位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并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第24次会议研究决定:

  

    孔晓亮同志任公诉科科长职务(试用期一年);

  

    赵立波同志任侦查监督科科长职务(试用期一年);

  

    贺冉婕同志任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政策研究室主任职务(试用期一年);

  

    王芳任政治处副主任职务(试用期一年);

  

    马浩亮同志任公诉科副科长、未成年检察办公室主任职务(试用期一年);

  

    李成鑫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试用期一年);

  

    唐典任司法警察大队副队长职务(试用期一年)。

  

    免去:

  

    王敏同志公诉科科长职务;

  

    贺冉婕同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赵立波同志公诉科副科长、未成年检察办公室主任职务;

  

孔晓亮同志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中共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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