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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敏等8名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7日 来源: 阅读次数:
中共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王敏等8位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并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第24次会议研究决定:
孔晓亮同志任公诉科科长职务(试用期一年);
赵立波同志任侦查监督科科长职务(试用期一年);
贺冉婕同志任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政策研究室主任职务(试用期一年);
王芳任政治处副主任职务(试用期一年);
马浩亮同志任公诉科副科长、未成年检察办公室主任职务(试用期一年);
李成鑫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职务(试用期一年);
唐典任司法警察大队副队长职务(试用期一年)。
免去:
王敏同志公诉科科长职务;
贺冉婕同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赵立波同志公诉科副科长、未成年检察办公室主任职务;
孔晓亮同志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中共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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