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检察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3日    来源:    阅读次数:

区十一届人大五次

会议材料(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3 日在攀枝花市西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周树明

 

各位代表:

我代表西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区委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为总要求,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西区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    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提升服务大局保障发展质效

在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上精准发力。进一步强化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建立线索管理、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深挖“保护伞”等工作机制。配合区委区政府参与辖区扫黑除恶工作专项督导及线索核查。坚持从严从快打击,共批准逮捕涉恶犯罪案件515人,提起公诉526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8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人,排查移送“保护伞”线索2条;抽调业务骨干参与全市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办理。依法办理了上级院交办的李某等6人强迫交易、赌博、开设赌场、敲诈勒索、挪用资金案,以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在优化营商环境上精准发力。联合区工商联制定《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对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及刑事申诉积案进行专项清理。依法办理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18人,就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00余万元案向涉案企业发出检察建议,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办理一起涉及100余名员工、1500余万元的民营企业负责人涉嫌诈骗案中,要求4名犯罪嫌疑人及时对诈骗款项全额退赔后,依法对超额查封的10套房产及时解封,变更其中2人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使其回归生产管理,保障了企业正常运转。

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上精准发力。紧盯金融、网络、融资平台等领域重大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涉众型经济犯罪716人,做好风险防控、追赃挽损工作。依法办理一起非法吸收5000余万元公众存款案,对300余人次积极做好释法说理及矛盾化解,有效防止经济风险向其他领域蔓延传导。深入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对辖区批发零售、养老服务、房地产等领域进行集资风险宣传及排查6次,进一步完善非法集资风险预警、行业监管、广告治理等长效机制,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在助力济困帮扶上精准发力。结合帮扶村实际,深入走访贫困村民80余人次,为23户困难群众提供化肥等春耕物资。针对年初干旱缺水,村民农业生产困难等具体问题,协调资金5万余元,帮助支持修建抗旱水池6口,解决30余名村民用水问题。全市检察机关唯一选派参与凉山州木里县综合帮扶的干警,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开展禁毒防艾、适龄辍学儿童劝返等工作成效突出,荣获全市“优秀共青团员”称号。积极开展刑事司法救助,为90岁瘫痪失独老人、不满12周岁幼童等7名被害人及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彰显司法温暖,帮助渡过生活难关。

二、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提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质效

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88115人,同比分别增长8.65%3.6%;批准和决定逮捕7592人,不捕1323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90293人,同比分别增长3.26%14.45%;提起公诉154225人,不起诉2026人。及时对一起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3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依法办理涉枪涉爆、放火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217人,办理绑架、强奸、故意伤害等暴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1522人,办理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7398人,惩治电信诈骗犯罪511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持续深化禁毒斗争,批捕涉毒案件2023人,起诉2934人。办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46人,对涉嫌为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的东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王某某依法逮捕。

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提前介入、及时批捕一起涉嫌销售国家为防控疾病禁止输入的25吨冻牛肉犯罪嫌疑人;对销售假药的刑事案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针对网络餐饮、现场制售饮用水设备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向监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确保人民群众“家门口”的饮食安全。依法开展整治执业药师挂证专项行动,对辖区注册药店、注册执业药师开展调查,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聚焦生态资源保护,积极参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深入开展“护卫蓝天碧水净土”专项活动,建立关于河(湖)长制两法衔接工作机制,联合法院、公安、生态环境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就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达成共识,审查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2人。

坚决维护特殊人群合法权益。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办理未成年嫌疑人案件27人次,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17人次,同比分别上升125%54.54%。经教育、感化、挽救,依法对一名涉嫌盗窃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协调其入读职业技术学校学习专业技能。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精神,针对辖区本年度性侵女童发案上升的实际情况,联合区委政法委、区法院等8家单位在攀西地区率先建立涉性侵未成年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从惩处、心理、成长、生活、预防、宣传六个方面构建受性侵未成年被害人综合保护体系,获人民日报转发“点赞”。提前介入、仅用10个工作日即完成一起强奸幼女案审查起诉,协调被害人异地就学并在新学期开学前提起公诉。积极参与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支持农民工起诉5件,依法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2人,涉及100余名员工220余万元。在办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中,对涉案嫌疑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督促其多方筹措资金支付拖欠工资,促成双方达成刑事和解。

积极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坚持人民满意目标,探索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依托12309检察服务公共平台,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七日回复”制度,对所有来信、来访均做到“程序性问题7日内回复,办理结果或过程3个月答复”。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在全市率先实现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针对性开展法治巡讲、案例推广30余次。选派干警参与全区“青年讲师团”、“家庭讲师团”,深入企业、农村、社区等场所针对性开展禁毒防艾、扫黑除恶、12•4宪法宣传等主题法治教育活动20余次,覆盖不同领域社会群众13000余人次。针对个别旅店未落实住宿实名登记、部分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0件,积极融入基层治理创新。

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立案监督44人,纠正漏罪2人、漏诉3人,纠正侦查违法11件次。依法对一起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涉案480余万元非法经营烟草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12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强化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抗诉2件。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对143名被执行人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社区矫正及监外执行罪犯141人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对一起生效民事裁判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对审判及执行活动不规范情形提出意见4件,人民法院予以采纳。

三、紧紧围绕深化司法改革,提升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质效

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地落实。将原有13个内设机构按照“3+2”模式整合为5个内设部门,坚持人员分类管理和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方向,确保将85%以上的人力资源配置在司法办案一线,检察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年进行流程监控17次、发布办案预警49期,对办案全过程进行网上动态管理和质量控制。将业绩动态考评与定期考评结合,加强员额制检察官履职监督,开展内部案件质量评查4次,组织6人次参与全省政法机关“万案大评查”活动,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持续深化检察环节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全市率先开展捕诉一体办案试点,推动捕诉一体工作系统化、规范化运作,6名检察官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99130人,审查起诉案件200322人,退回补充侦查率降低,办案周期总体缩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作用,协调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出台实施意见,规范工作程序,落实值班律师制度,共办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84122人,量刑建议均得到采纳,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在全市名列前茅。高度重视对刑事速裁程序学习和适用,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23件,平均审查起诉周期为5日。

四、紧紧围绕夯实自身基础,提升建设过硬检察队伍质效

更加注重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整改问题为抓手,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坚持落细落小落实,院领导深入开展调研,检视梳理问题15个,提出整改措施33条。

更加注重司法能力建设。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增强“八种本领”要求,把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改造智慧化检委会会议室,充分运用检答网,开展精准化专业化分层分类培训。完善检察教育培训机制模式和保障体系,突出抓好领导素能、业务素能培训,全年参加培训、岗位练兵266人次,选送7名业务骨干参加高检院培训;鼓励、支持2名检察干警参加在职研究生学习,1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更加注重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落实《检察官履职监督办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要求,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加强检察廉政风险防控。开展政法领域“四不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司法理念偏差、工作责任心缺失、司法不规范不文明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完成检务督察改革,完善教育管理监督、惩戒问责、述责述廉等工作制度,推进从严治检常态化、制度化。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对苗头性、倾向性等问题,抓早抓小、咬耳扯袖,谈心谈话53人次。

更加注重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办理代表、委员建议32件,均已办结并回复。建立领导干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直接联系机制,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0余人次,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听庭评议、法治讲座、检察开放日等活动30余人次,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监督。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96件,公开法律文书118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6条。树立“互联网+检察”理念,规范新媒体管理、运用,制作预防青少年犯罪微动漫在正义网“新时代 新检察 新影像”检察视频大赛中获奖,讲好检察故事,提升检察公信力。围绕公众关注的重点工作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3次,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2019年,我院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继续保持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3项工作被高检院、省委政法委通报表扬,10余名干警受到省市区各级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有不足和短板:一是服务保障大局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担当作为进取的意识及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0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十届八次全会、区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一二三五”、区委“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服务保障美丽繁荣和谐西区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于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始终,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坚定不移服从服务大局。立足检察职能,聚焦工业强区战略,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保障“三大产业集群”“五个基地”的切入点和发力点,深化细化服务保障措施。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强对民营经济的平等保护,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坚持把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与化解风险、促进发展统筹起来,主动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持续推进深挖整治,着力推动长效常治,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加大对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犯罪打击力度,继续推进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坚定不移强化法律监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促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认真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继续为反腐败斗争贡献检察力量。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有效防范冤错案件。

四是坚定不移深化各项改革。贯彻落实《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切实找准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部署的切入点、着力点。深化12309检察服务改革,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配合上级院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精装修”,深化检察内设机构改革,构建以检察官为核心的专业化办案团队,强化司法办案监督管理。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检察建议制度,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以打造优质检察产品服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五是坚定不移打造过硬队伍。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成效体现到“用”和“做”上,贯穿到检察工作中。突出加强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建设,培养队伍专业精神,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全面从严治检。不断增强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落实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敢于担当,苦干实干,为服务保障西区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1.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183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人民法院同一审判组织审理。

2.附条件不起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符合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条件的,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3.一号检察建议:20181019,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在这份检察建议中,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三项具体建议。因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4.涉性侵未成年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20198月,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局会签出台《关于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管理办法(试行)》,在辖区教育、培训、医疗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开展入职审查时,将对拟录用人员是否存在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报告和查询,一旦发现有相关记录,将不予或暂缓录用。

5.刑事和解: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6.捕诉一体:同一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由同一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负责办理。

7.认罪认罚从宽: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适用于侦查、起诉、审判全过程。司法机关应当区别认罪认罚的不同诉讼阶段、对查明案件事实的价值、罪行严重程度等,综合考量从宽的限度和幅度,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给予程序上从简或者实体上从宽的处理。对准确及时惩罚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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