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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6日    来源:    阅读次数:

西区检察院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责

1、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更加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围绕我区“三大产业集群”及“一园多区”发展定位,加大对破坏生产经营、扰乱社会秩序等犯罪的常态化打击力度,加强对老法院、铸钢厂等片区改造项目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跟踪服务力度,及时处理群众诉求,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依托“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严重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等犯罪的惩治力度,为天蓝、水清、地绿的生态新西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更加有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职务犯罪,突出查办发生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支农惠农资金和专项补贴等领域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以及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安全生产事故等背后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犯罪。坚持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源头治理。

三是更加主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认真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突出加强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法律监督,切实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四是更加深入落实各项检察改革。坚持以中央改革精神为基本方向,立足西区实情,积极稳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检察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基础性制度改革及配套制度改革。积极主动向党委报告改革进展情况,加强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依靠党委领导和各方支持推动改革任务的落实。

五是更加重视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严格教育管理检察队伍。以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积极改进教育培训和人才评价、管理、使用方式,培养出一批有影响力、带动力的领军人才。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攀枝花市西区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766.4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66.4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     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63.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42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项目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西区检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西区检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和项目费用。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63.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伤残抚恤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59.42万元,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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