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6日 来源: 阅读次数:
2018年度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 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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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19年10月20日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二、收入总表. 32 三、支出总表. 32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1.提升服务意识,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处置民间投融资领域信访维稳风险领导小组,依法解决诉求,化解社会矛盾。制定《立足检察职能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实施意见》、《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为残疾人、幼童等符合规定的 6名被害人及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按照省委部署,选派1名干警作为全市检察系统唯一代表前往凉山州木里县水洛乡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深入贫困户家中22人次,以十九大精神宣讲、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励志教育6场次,探讨、协调经济新增长点3次,解决实际困难。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全年共办理涉林公益诉讼案件9件。 2.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79件109人,批准和决定逮捕69件96人,依法批捕一起涉嫌贩卖13230.42克毒品的犯罪嫌疑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提请逮捕涉恶案件4件11人,移送审查起诉7件36人,全年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82件254人,提起公诉152件件221人,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履行控告申诉检察职能,完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前期改建工作,全年办理控告申诉等各类信访案件81件,成功化解一起长达20年的困难群众信访案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2件,救助对象6人,发放救助金3万元。依法分流群众反映涉黑涉恶问题信访件3件,深入社区、学校开展涉黑涉恶法制宣传5次。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加强对食药领域涉嫌犯罪案件进行监督,对3名销售假药者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份,均予以回复。履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职能,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3件4人,批准逮捕3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8件22人,提起公诉6件19 人,不起诉1件1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2人;加大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6件26人。 3.立足监督主责主业,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4件4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件3人,纠正漏诉9人。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监督,依法对116人次社会服刑人员进行检察监督,纠正监外执行违法情形5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6件,财产刑案件4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件。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监督生效裁判案件10件,监督审判活动案件2件,监督执行案件2件,监督行政违法案件2件,切实监督公权力正确运行。 4.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坚持定员定岗定责。完成2名员额检察官的遴选工作。我院现有员额检察官12名,检察辅助人17名,司法行政人员4名,所有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均配置到业务部门。我院将12个内设科室整编为“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案件管理检察部”、“行政综合管理部”4个大部。 5.选派干警参加高检院调训、省市院轮训17人次,组织技能训练、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27场次,针对性加强干警学习教育。选送2名年轻干警攻读法学硕士,9人入选省、市人才库,储备科级后备干部6人。压实“两个责任”,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区相关要求,开展检务督察12次。 6.自觉接受监督,邀请人大代表参加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听庭评议、法治讲座等活动30余人次,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待日、新闻发布等活动,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渠道。搭建“两微一端”、官方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彩信、电视专题栏目等于一体的互联互动平台。始终把案件信息公开作为倒逼规范司法的重要抓手,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145份、案件信息253条。安排律师查阅案卷38次,查询案件信息72次。 二、机构设置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无下属二级单位,属于行政单位,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其他事业单位。 纳入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只有本级单位。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078.06万元,支出总计1082.9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9.31万元,增长0.87%,支出总计增加43.55万元,增长4.19%。主要变动原因是工资、社保和公积金在增长。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08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0.81万元,占88.72%;项目支出122.14万元,占11.2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77.81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82.9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9.21万元,增长0.86%,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43.55万元,增长4.19%。主要变动原因是工资、社保和公积金在增长。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2.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3.55万元,增长4.19%。主要变动原因是工资、社保和公积金在增长。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2.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880.61万元,占81.3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26万元,占7.23%;医疗卫生支出54.52万元,占5.03%;住房保障支出69.56万元,占6.4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82.9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747.26万元,完成预算100%。 2.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22.14万元,完成预算61.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按省院以及区财政要求规定结转至2019年使用。 3.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1.21万元,完成预算100%。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7.88万元,完成预算100%。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4.04万元,完成预算100%。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34万元,完成预算100%。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9.58万元,完成预算100%。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完成预算100%。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1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9.56万元,完成预算100%。 (数据来源财决08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0.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32.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数据来源财决07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执法车辆维护费的结余。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21万元,占96.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5万元,占3.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2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4.94万元,下降31.87%。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89万元,3月份调拨2辆车到区监察委,接待费减少0.05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21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05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例行节约。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3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①接待米易县检察院(两院结对共建活动)支出1630元;②接待市院巡察组,安排4天询问室支出1097元;③接待省院法警总队调研支出780元。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4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个项目完成预算率100%,2个未完成,主要原因:一是司法救助金的发放是根据实际情况来的,有实际发生满足救助条件的案件,才有发放救助金的可能;二是检察院面临智慧检务建设,国产电脑更换,资金需求量很大,现有资金缺口太大,一直在甄选更优方案。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情况不太好,主要是12309项目和检委会会议室的改造,没有办公室改造的费用,所以配套的设备一直没有采购。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2018年会议室维护费、司法救助金、办案业务费和装备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非涉密部门均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部门自行组织的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部门实际公开)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8年,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15万元,比2017年减少12.49万元,下降8.88%。主要原因是反贪人员转隶,执法用车调拨,公用经费相对减少。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2018年,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需要。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检察院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银行基本户利息收入等。 3.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现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2018年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内设部门有办公室、等 12 个内设部门。 (二)机构职能。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负责区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对攀枝花市西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人员概况。 2018年新进人员2名,退休2人,调入区监察委7人,现有司法行政人员34人,事业人员1人,编制在区人才中心,编内临聘人员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我院收入决算总额为1078.0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77.81万元,其他支出0.2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98.7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我院支出决算总额为1082.9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880.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8.2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5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92.91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按照《预算法》以及市财政预算管理规定,目前预算编制采取综合预算编制,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应在预算中,在预算编制中,制定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预算资金下达后,实时控制预算执行进度,严格预算支出用途。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完成预算84.82%。未完成预算部分主要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按省院以及市财政要求规定结转至2019年使用。本单位无违规记录。 (二)专项预算管理。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密,编制预算前,征求各内设部门下一年的工作任务安排以及采购需求,结合单位整体工作安排编制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项目预算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财政下达项目预算资金后,严格按照相关的财务管理规定的开支程序、经费指标内规定的开支项目和开支标准开支经费,无违规记录。 (三)结果应用情况。 本单位通过项目自评,并就4个项目公开,达到自我监督和社会监督双管齐下,加强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大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更好发挥资金效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情况一般,存在的问题需改进。 (二)存在问题。 一是绩效的监控不够完善,不能完全达到预期目标。二是内控制度的完善还需要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在运行过程中不断细化、科学化。三是评价结果的应用不够充分,需进一步加强。四是资金使用上仍然存在结余注销问题和年中追加办案经费的问题。 (三)改进建议。 进一步完善绩效监控、内控制度、结合单位实际运行情况不断完善,着重评价结果应用。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加大办案经费年初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尽量减少年中追加经费、预算执行调整、结转和结余注销的情形。
2018年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花钱必问效”的原则,在年初预算时就建立了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年中按照财政下达金额和目标工作分配任务安排调整绩效目标。每季度按时间进度和工作量完成情况对重点项目进行督查和催办,使量化评价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包括选点、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基础数据表等情况)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总体结论:2018年度区财政下达资金对会议室维护、办案业务费完成支付100%,司法救助金的发放根据实际情况只支付了75%,办案装备费的支付较落后,基本保障办案业务正常运转的目标。(包括项目评价得分表)
(二)绩效分析 区级财政资金按照预算下达数,项目完成情况较好; 省级项目主要因为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部分为省级统一采购或需省级批复采购项目,资金下达和项目采购有时间差,造成支付未全部完成,形成结转结余。
绩效的监控不够完善,不能完全达到预期目标。评价结果的应用不够充分,需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上特别是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灵活度有限,预算执行进度需加强。
完善绩效监控、内控制度,加大评价结果应用。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加大办案经费年初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尽量减少年中追加经费、预算执行调整。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总表三、支出总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此表无数据)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此表无数据)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此表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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