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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回头看”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2日    来源:    阅读次数:

区委巡察办:

根据《十届区委第十二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向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整改回头看意见》的通知要求,我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动员部署,制定整改方案,落实任务清单,积极开展整改事项。

2021年以来,西区检察院党组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服务党委中心大局。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污水排放情况开展环境专项检查,整治污水乱排乱倒问题。开展巡回水质检测和现场监督,对“有关单位生活区污水直排金沙江案”进行跟踪督查,保护金沙江生态环境安全。开展世界环境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公益诉讼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意识。

优化西区营商环境。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细化服务保障措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等经济领域犯罪,对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55人,妨害信用卡管理1417人提起公诉,保障经济发展。联合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出台《关于在查处虚假诉讼中加强配合与协作的实施意见》,切实维护诉讼秩序、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依法办理董某某虚构的投资项目诈骗案,涉案资金22万元,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办理适用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案件6575人,适用率79%。提出量刑建议38人,法院采纳37人,采纳率97%。积极参与平安建设,深入开展禁毒、防艾综合治理,批捕贩卖毒品案1011人,起诉78人。落实“四号检察建议”,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窨井盖”综合治理座谈交流和整治工作,消除公共安全隐患。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沟通联系,建立“土地类行政处罚非诉案件”会商机制,破解土地类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强制执行难题。

保护特殊群体权益。延伸检察职能,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和规范化。审查起诉未成年人36人,提起公诉24人。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5人,落实法定代理人到场及犯罪记录封存等特别程序规定,最大限度挽救保护涉罪未成年人。支持起诉赡养纠纷案1件,为高龄老人申请法律援助,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办理支持起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6件,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加强刑事民行监督。围绕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情形,核查1621件刑事案件,发现问题案件11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2份,检察建议1份,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份。办理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2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9件,法院均回已采纳。开展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活动违法案件大检查,排查案件45件,立案20件。强化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件,移送司法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线索1条。开展“减假暂”专项检查,检查监督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121人、涉黑涉恶案件13人,责令退赔60余万元;恶势力团伙19人,责令退赔4万元。

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公益诉讼立案22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件。深入陶家渡、河门口等5个街道办事处开展座谈交流,搭建公益诉讼良性互动平台,解决基层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性问题。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推进依法治区等工作,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和“中药材计量器”专项检查1次,排查出违规使用计量器药店、诊所3家。排查食品安全方面,生态环境、土地资源等方面问题线索10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件。

强化普法教育宣传。以“开学第一课”、“校园反欺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主题开展未成年人法治讲座15次,亲职教育7次,促使学生增长法治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系列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41名学生参观法治教育基地。结合“12.4”宪法宣传日、“6.26禁毒宣传日”等活动,向辖区群众、当事人讲解法律规定,充分释法说理,引导群众、当事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问题,开展法治宣讲10余次。

从严治检制度建设。与区法院、公安分局共同制定《于在查处虚假诉讼中加强配合与协作的实施意见》《涉法涉诉联合接访实施办法(试行)》,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管理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关于西区人民检察院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民营经济法律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进一步落实《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全面落实“三个规定”的实施办法》,制定《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办理工作机制》,完善了《西区检察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西区检察院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等。

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部,负责整改日常工作。同时,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指导,参与指导整改工作。

    (二)出台方案、制定措施。及时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了区委巡察办《关于印发<十届区委第十二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整改“回头看”意见>的通知》,讨论通过了《西区检察院党组关于区委第十二轮巡察整改“回头看”意见落实清单》,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要求。

(三)迅速部署、强化落实。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树明亲自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强调:针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20个问题,各分管院领导要主动认领问题,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对相应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进一步整改落实,做到事事有人抓,整改有措施,完成有时限。

二、明确时间节点,稳步推进整改事项

进一步细化落实整改任务、整改措施,将整改工作与推进检察工作发展,加强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通过切实有效的整改,促进检察工作、推进司法改革、服务发展大局,有力有效推进整改。党组班子成员牵头落实整改任务,切实抓好自身问题、分管领域、自身职责范围的问题整改,扎实有序地把整改落实抓好、抓实,示范带动全院整改。

三、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落实整改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武装。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按照集中学习和分组学习讨论的方式,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其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七一勋章颁奖仪式上的讲话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题》等书籍,进一步提升全院干警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2021年来开展党组会22次,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省市相关重要文件精神10次,占比45%;中心组学习5次,全院干警大会6次,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学习教育活动15次。二是重视法治引领作用。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就政法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训词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参加中国12309检察网学习培训,围绕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制约、案件质量、工作效率和服务民生等方面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机制,加强队伍建设,以实际行动落实党的绝对领导。重新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具体落实举措,将根据区委和上级机关的措施,再细化相关落实举措。

2. 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检党组、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能动履职,着力服务区委中心工作大局。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上半年办理适用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113144人,适用率84.21%,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质化运行实施意见》,进一步畅通服务民营企业绿色通道;健全涉民营企业案件快速办理机制,2021年上半年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案件38人,结合办案向有关企业发送检察建议1份,开展法治宣讲1次。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排查辖区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土地资源等方面问题线索25件,发出检察建议19件,立案25件;办理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3人,并开展污水排放、固体废物污染专项整治,维护辖区碧水蓝天环境。主动将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大局,对李某某因交通肇事被撞重伤无法得到赔偿的情形,组织公开听证,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元。受疫情影响,部分联席会议未能召开,下一步将视情况及时组织召开。二是强化统一业务管理。20209月《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的编号是“攀西检建〔20202号”;西区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书均是在四川省检察机关案件办理系统中制作,并自动生成,2020年以前刑事、民事、行政等业务部门的检察建议书,存在编号不统一、程序不规范问题。2020年后,省检察院对全省检察机关案件办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对建议书的编号、办理程序都作了进一步规范。三是针对“万案大评查”检查出的问题,组织业务部门干警认真学习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规则、高检院和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及指导性文件和案件办理规定,严格落实法律文书审批责任,随机开展内部案件交叉评查、案件抽查等,加强案件管理,提升案件质量。

3.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清理相关制度。西区检察院检察长办公会议和院务会议事规则,是2000年以前制定的,由于机构改革和领导干部配置调整,同时根据党对检察工作全面领导的要求,目前区检察院研究决策事项主要有两类,属于案件业务类的,由检察委员会议研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二是认真落实《党组议事规则》,每次党组会按时邀请非党领导干部列席党组会议,积极征求其意见建议并做好记录,但不作表决发言记录。三是针对谭雪莲反映相关事宜,经党组和分管领导先后多次做工作,积极解决谭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周树明检察长到西区任职后,多次协调处理,经反复做工作,谭表示不再就相关问题进行反映。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 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已补齐出差文件,完善请假、销假手续,对于未凭票报销的1170元,已经交回区财政国库;在以后财务报销工作中,严格规范的按照《攀枝花市西区区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二是2019年支付杨秀芳国家司法救助金2000元,记账凭证中缺少《四川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金审批表》问题,我院已做整改,已让发放部门补充审批表,完善了相关凭证。三是20201224日发生的接待费,是接待省院检查组,经核实确实是9人用餐,多出餐具是中途有人换脏的碗碟另加的碗碟。在以后接待工作中,严格执行《攀枝花市西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厉行节约。

2. 散漫的工作作风仍有显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业务部门书记员案卡填录培训,进一步完善填录案卡规范,减少错填漏填等情况发生。院案管部门将数据核查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对案卡填录的实时动态监管。对于案卡填录不规范情况,定期通报,提醒承办人修改,并将案卡填录情况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加强检察官对案卡填录的重视。二是树立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如实准确记录党员基本信息和入党积极分子基础信息。待本次班子成员调整到位后,及时调整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明确岗位职责。三是加强追责问责。《四川省人民检察院2021年第一季度检察业务监管情况通报》后,院案管部门及时通知承办人,立即移送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随后,院检务督察部门联合派驻纪检组,启动问责程序,对承办人给予书面诫勉谈话。

3. 非税收入未及时上交财政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院对扣押款专户利息进行了清理,已于423日将扣押款账户利息161566.10元缴入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以后每年我院将在当年12月底,最后一季度的银行利息结清后统一将利息一次性缴入区财政非税收入专户。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 落实党建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西区检察院20192020年期间,大部分时间主要领导未到位,党支部面临换届改选、班子调整,导致党建工作严重滞后。今年以来,院党支部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党建带队伍,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检察工作,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在扫黑除恶、疫情防控、森林草原防灭火、环保督察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未成年检察部被区委组织部授予共产党员先锋模范示范岗,7名干警被省、市表彰。二是201811月以前,西区检察院机关支部党员的工资没有达到5000院以上的,党费收缴按 1%收取。201811月工资调整后,至202012月,党费的收缴比例没有调整,导致党费少收缴。院机关支部,对全体党员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少收缴的5名党员逐月进行补缴,在收取20214月党费时一并补收党费2509.6元,并存入区委组织部党费专户。三是2020年以来,西区检察院机关支部的党员大会、党员学习日等,都制作了签到册进行签到,领导班子成员未在《党支部工作记实本》上签到。院机关支部及时进行了整改,同时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严格考勤制度。

2. 廉政风险意识还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单位依照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发的表样,对车辆的油耗台账、维修台账从新登记,注销了未绑定的加油卡,对车辆实现一车一卡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车辆标示加油,重新制定了《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细化了车辆管理办法,规范单位用车制度。二是食堂收取职工个人餐费问题,自20217月起,每月收入都如实存入我院基本存款账户,食堂开支先用收入的餐费支付,不足部分再用公用经费弥补。

3. 干部队伍结构有待优化及班子年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西区检察院干部年龄老化,特别是班子年龄偏大的问题,长期存在。2018年以来,转隶到区监委7人,调出2人,均属年轻干部,而调入的4名干部皆在50岁以上。西区检察院党组针对这个问题,多次向市院和区委汇报,今年已调整1名年轻干部进入班子,但也仅是将班子平均年龄从51.9岁降到50岁。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大向上级机关和区委,以及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的汇报和联系,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配齐配强检察院班子队伍,打通干部交流互动通道,建立科学的年龄梯次队伍。

(四)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重大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区分党组会、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干警大会等会议记录,规范做好记录,党风廉政会与警示教育会内容有重复且在实际开会过程中并非单独进行,故均记录在上述记录本上。二是严格执行党支部工作“十规范”,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记录要求,如实、准确、全面、及时将支部工作记录在《党支部工作记实本》上。

下一步,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推动“三个圈层”联动发展的部署要求,按照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围绕“一区一城”战略目标,立足检察职能,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果运用到检察工作实践中,切实加强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全力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政治可靠、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以严谨务实的司法作风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共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1926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219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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