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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检察院办理首例单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助力生态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30日    来源:    阅读次数:

4月15日上午,西区检察院对唐某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在西区格里坪镇金桥村开庭审理。这是攀枝花市基层检察院首次通过单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案件,金桥村村社干部和众多村民到场进行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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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唐某某因红椿树遮挡自家种植的芒果树,在明知红椿树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情况下,将红椿树表皮环剥一圈后将树皮剥落,至其慢慢枯死。

西区检察院认为唐某某的行为破坏了生物多样性,危害生态系统平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西区人民法院判令唐某某按照西区林业局补种方案种植三株红椿树,修复其破坏的生态环境。法庭上,唐某某表示接受攀枝花市西区林业局出具的补种林木方案,并承诺会按照补种林木方案补种红椿树,通过实际行动修复生态环境。

本案通过公开开庭以案说法,在当地群众中取得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促进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了解和认识,有效增强了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和意识,共同守护绿色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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