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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2022年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7日    来源: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2022年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2022年西区人民检察院国庆节放假值班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国庆节: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0月7日放假,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二、节日期间值班工作要求

1.节日期间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必须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员必须在岗值班,值班电话必须保证24小时有人接听,院值班室24小时有人在岗。

2.为确保行车安全,请各部门严格贯彻执行我院《车辆管理办法》。全院车辆于9月30日下午17:00进行封车,请驾驶员清洁车辆内外卫生,按序停放,将车钥匙交院办公室。院领导、政治部、办公室将派员进行督查。节日期间因工作用车的部门,请书面写明用车理由、时间、地点,报分管领导批准并交政治部和办公室备案后,值班保安凭领导批条放行,否则除紧急情况外,一律不予放行。节日期间,禁止公车私用;禁止在非执行紧急公务时将警车停放在旅游景区、高档酒店、娱乐场所;禁止酒后驾车。

3.各部门正职节日期间外出,必须向检察长请示,干警必须向分管副检察长请假。外出人员填写《离攀请假条》,交办公室备查。

4.节日期间,请各位干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和高检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

5.节日期间,请各部门做好卫生、安全、保密、防火、防盗工作,关闭办公室门窗、切断电源,院政治部、派驻纪检组、保密领导小组将于9月30日上午10:30进行检查。节日期间值班人员不能脱岗,对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节日安全。

6.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市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庆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执行,非必要不离攀,不聚集,不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特别是高速卡点值守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遇有紧急重要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办公室报告。

7.注意事项: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由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值班人员不得将值班固定电话呼叫转移至手机。

三、国庆节值班表

带班领导

王  敏(10月1日-10月3日)

 

冉  红(10月4日-10月5日)

 

刘小平(10月6日-10月7日)

 

值班人员

柯袁钦(10月1日)

 

谭雪莲(10月2日)

 

方文斌(10月3日)

 

张  敏(10月4日)

 

袁海涛(10月5日)

 

银  敏(10月6日)

 

银  敏(10月7日)

 

值班车辆

川DD3682(该车停放于本院)

本院总值班电话:5558269

市院总值班电话:3933323

  区总值班电话:5557648

注: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实行坐班制度,坐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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