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检务公开 >> 自身建设
中共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5日    来源:    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压实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办发〔202010号),按照区委、区纪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党组领导班子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全院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

(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

(二)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在全院检察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讨论和决定全院党的建设方面的重要部署、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

(三)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全院目标管理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全院承担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彻底肃清周永康流毒影响,建立完善经常性政治体检制度,坚决反对袍哥文化、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清除搞伪忠诚的两面派、两面人,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五)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建设来抓,坚定理想信念,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以上,每年向区委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审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集中一定时间进行集体学习研讨,全年不少于6次。

(六)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树立和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广泛集聚各方面优秀人才,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突出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七)尊崇党章,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八)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组会,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每年至少向区委专题报告1次抓党建工作情况。每年年初向区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组织开展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九)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完善和落实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十)做好廉政风险点防控排查工作,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明确风险等级,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开展廉政提醒、谈心谈话,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十一)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抓好全院干警填报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重大事项系统填报数据情况实行通报制度,纳入绩效考核。

(十二)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十三)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推动党内法规制度落地见效。

(十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扎实开展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十五)支持和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进行通报,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

(十六)加强对全院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动员、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群众推动西区检察工作向前发展。

(十七)持续巩固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不断深化整改落实,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十八)勇于和善于结合全院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十九)完成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及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安排的其他任务。

二、党组书记责任

党组书记履行全院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一)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建立专题学习制度,推动完善传达学习、督促检查、复查核实等制度,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高质量落地见效。

(二)研究推动全院党的建设工作,每年初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年度任务安排,每半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会议,专题听取各分管检察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三)组织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汇报。

(四)组织研究部署全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人才队伍建设。

(五)组织研究部署全院意识形态工作和宣传舆论工作。

(六)组织研究部署全院统一战线工作,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

(七)支持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等有关方面的工作,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报告检察工作情况。

(八)加强党组班子建设,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主持召开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九)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十)带头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每年至少到基层单位或所在党支部讲1次专题党课,带头守纪律、提效能、强执行、做表率,严格落实区级领导干部政务工作要求,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十一)带头执行三个规定督促全院干警抓好填报工作。

 

(十二)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责任人,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督促中心组成员学习,作重点发言至少1次。

(十三)每学年至少为中小学校师生讲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或作一次形势政策报告。

(十四)完成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及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安排的其他任务。

三、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党组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一)组织分管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组织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决策部署。

(二)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分管领域、分管部门抓好党的建设。

(三)带头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每年至少到基层单位或所在党支部讲1次专题党课,带头守纪律、提效能、强执行、做表率,严格落实区级领导干部政务工作要求,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四)组织分管部门经常性开展党风党纪、廉政警示等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筑牢廉政自律思想防线。

(五)组织分管部门认真抓好巡视巡察相关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全面整改问题。

(六)积极参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自觉遵守学习制度,全年作重点发言至少1次,并认真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

(七)完成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及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安排的其他任务。

 

Copyright 西区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西区人民检察院   技术支持:四川志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蜀ICP备11003557号-1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12-5553368 举报邮箱:380368934@qq.com

微信
微信
微博
微博
新闻头条
新闻头条
扫一扫,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