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2年度)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8日    来源: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西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西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加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一区一城”战略目标,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西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一年来,办理各类案件451 件,其中刑事案件321件,民事案件55件,行政案件26件,公益诉讼案件49件。3个集体和11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一、围绕中心大局,以检察担当护航经济社会行稳致远

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探索护企“更优路径”,在格里坪特色产业园成立了全市首家针对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检察官法律工作站,为民营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依法发出检察建议5,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与区工商联、格里坪特色产业园管委会联合制发服务民营经济、推进检察官法律工作站实质化运行等实施意见,走访联系企业20余家召开座谈会5严打涉企刑事犯罪,组建检察长、分管检察长牵头的办案组,办理涉企案件1564。依法办理石油公司油罐车驾驶员与多家公司、企业工作人员职务侵占的典型案例,全链条摧毁犯罪行为,17名涉案人员中,现已起诉8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办理一起涉及市政工程项目11个、涉案金额8900余万元的串通投标案,联合住建发改等单位对涉案企业开展企业合规审查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起诉2起涉案金额120余万元的虚开发票案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64100人,批准逮捕497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57464人,提起公诉197330人。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犯罪,办理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案件2027人。对非法持有枪支、非法储存爆炸物、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5759人提起公诉。严惩侵财犯罪,批准逮捕“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626人,起诉47人。从严惩治涉黄赌毒犯罪,批准逮捕24人,起诉41人。办理一批涉案犯罪嫌疑人70余名、赌资达8千余万元的利用网络开设赌场系列案;3公安民警(区外)因在本系列案中涉嫌开设赌场、敲诈勒索、徇私枉法罪被提起公诉。

助力平安西区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大力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制定案件办理、线索移送、检察建议等工作机制4个,针对行业领域治理制发检察建议11件。全力做好维稳工作,严厉打击缠访闹访行为,对一名多次越级上访、扰乱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稳妥办理职务犯罪,共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826,收缴赃款80万元。加强“行刑衔接”工作,健全完善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制度,监督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8人。全方位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196306人;对情节轻微犯罪依法不捕28人,酌定不起诉 51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6件。通过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可感可知,组织案件听证24次。

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化解社会矛盾,深入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共接待群众来访38人次,受理群众电话、来信10件,检察长接访2832人次,回复率为100%。召开简易公开听证10次,当面释法说理,促使信访人员息诉罢访,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和首办环节。加强诉源治理,结合最高检18号检察建议内容,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和专项检查,依法办理涉成品油、电网改造等刑事案件4件。针对旅馆未如实登记未成年人入住信息,企业职员贪污、侵占公司财物等问题,深入分析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及时制发检察建议8件。发挥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作用,推动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加强对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全年共发出检察建议91件,回复率95.6%

二、坚持人民至上,以法治之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倾情为民办实事。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41人。办理一起涉案犯罪嫌疑人达18名的妨害信用卡管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办理涉养老诈骗案件45人,守护好老百姓“钱袋子”。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办理涉食药品刑事案件46人、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 4。对辖区一火锅店使用“回锅油”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请被告支付惩罚性赔偿金22.4万元的诉讼请求获法院支持。针对小区消防通道被车辆违法占用及拉索断道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优化和增加停车位、组建业主委员会等措施,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尽最大努力追赃挽损,办理各类经济案件2393人,挽回经济损失38.7万元。

倾力保护未成年人。对性侵、暴力伤害未成年人等恶性犯罪保持严打态势,受理提请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3件、审查起诉8件,批准逮捕3人,监督立案2件。对涉案未成年人推行快速审查和轻、缓量刑建议制度,依法不捕涉嫌犯罪未成年人5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保护未成人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16人次,开展社会调查19人次。通知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20人次。在全市率先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办理川渝两地检察机关协作开展的首例家庭教育指导案件。针对餐饮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强化预防教育,实现辖区学校(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先后向9000余名学生开展法治教育15次,开展亲职教育19次。

用心守护特殊群体。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起诉一起拖欠民工工资6万余元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依法支持起诉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15件,涉案薪资33余万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办理追索抚养费、变更抚养关系支持起诉3件。使用“一站式”办案场所对3名被害人进行询问,避免二次伤害,并对被害未成年人开展心理救助和家庭教育指导。联合乡村振兴部门出台工作办法,针对困难妇女、儿童、农村贫困户等特殊群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助力乡村振兴。向12名刑事被害人或其亲属发放救助金9.5万元,为一名曾被拐卖、身患重疾农村妇女发放救助金,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尽心维护公共利益。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服务保障公共利益为己任,开展“金沙浪涌水润花城”专项行动。办理污水排放金沙江、堆放固体废弃物、企业煤堆扬尘污染等案件10件,督促清理“僵尸车”30余辆、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20余吨,改善人居环境。加强资源保护,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4件,其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椿树30余株,要求被告通过补植复绿的方式修复生态,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人民政府加大对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宣传保护力度,以实际行动保护生物多样性。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35人,落实“十年禁捕”要求,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持续跟进污水直排金沙江案件整改,案件办理情况得到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高度评价。

三、依法能动履职,以精准监督质效筑牢公平正义防线

持续推进做优刑事监督。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立案监督19件,纠正漏罪39、漏犯44,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件。提起抗诉2件。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作用,召开联席会议20余次。对2016年以来侦查机关“撤回、退查不重报”“立案刑拘后未报捕未移诉”案件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纠正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采用定期监督、巡回检察等方式检察监督社区矫正人员203人、暂予监外执行罪犯3人,提出纠正意见6件次,移送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2条。

精准发力做强民事监督。准确把握民法典精神内核,持续转变理念,办理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2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0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得到采纳,采纳率100%。办理民事执行和解案件8件,以柔性手段化解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隐患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针对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重点症结,与区法院印发《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实施细则》、《联合督促执行和解案件主动履行义务协作机制》,共同促进执行和解案件及时有效履行,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着力攻坚做实行政监督。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7件、行政审判监督案件2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6件,向人民法院或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均已采纳。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1件,积极促进行政争议得到依法、公平、有效解决。对已办理的15起行政检察案件开展全面评查。与区司法局会签《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规定(试行)》,健全行政权力监督机制,促进依法行政。

稳中求进做好公益诉讼。落实落细公益诉讼4+9”法定职责,持续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作为办案重点,围绕个人信息保护、生产安全等立案49件,针对食品安全、资源保护领域,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件。运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办理志愿者参与的公益诉讼案件3件。联合川滇三市县(区)会签《关于金沙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跨域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共护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助力“三个圈层”建设。积极落实推广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实现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2件,提升检察监督质效。

、深化改革创新,以全方位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在区委、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加强与区内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积极推动省级以下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落实中央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在辖区相关行政单位中选取4名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协助办理专业领域案件。进一步完善“一站式”检察服务实体大厅、云桌面、档案数字化、同步录音录像等智能检察产品,智慧检务建设不断加强。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区委、人大、区委政法委汇报法律监督工作情况,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情况。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研究,1件代表建议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合力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定期向代表、委员发送检察信息、工作动态,共邀请62名代表、委员参与检务公开和司法办案活动。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深化开展检察开放日,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听证15件。深化检务公开,发布案件信息559条,公开法律文书41份。实现网上阅卷和异地阅卷,为律师执业提供便利。

、强化自身建设,以从严管理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加强政治建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问题或重大事项7件次,专题向区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报送年度法律监督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网络宣传和正面引导工作,通过“两微一端”推送信息简报635条。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以政治引领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体现政治要求,确保市委、区委、上级检察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开展专项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各类集中学习教育10余次,领导干部专题党课4次。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认真开展“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对照“七大行动”项目内容,明确具体工作任务44举办“家庭家教家风教育”主题教育系列活动,“温馨家访”42人。

提升能力素质。开展精准化专业化分层分类培训,突出抓好领导素能、业务素能培训,全年参加培训、岗位练兵等200余人次。完善检察官履职监督、入额领导干部直接办案、三类人员绩效考核等制度,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列席审委会4次。进一步优化“案-件比”、诉前羁押率、认罪认罚适用情况等诉讼指标,提前介入案件44件,领导干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8件。

从严管党治检。履行管党治检主体责任,精心梳理廉政风险点22个,规范办案流程和工作制度。多频次多形式开展廉政教育,不定期开展纪律作风检查,强化干警纪律意识。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时组织全院干警如实记录记录报告相关事项9件。

各位代表,我院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其他政法机关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西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如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增强,与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还有差距;司法理念更新还不够到位,能动履职、双赢多赢共赢等理念有待进一步强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有待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还有薄弱环节,还未形成科学合理的人才梯队。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3年,西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继续履行好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守护公共利益的职责使命,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为西区“一区一城”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坚定不移筑牢政治忠诚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不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继续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推动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不断提高检察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坚定不移融入发展大局

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发展的着力点,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严惩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犯罪,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不断升级“检察官法律工作站”,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作用,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坚定不移用心为民司法

持之以恒做好检察为民办实事,持续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进一步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深入推进重复信访治理、院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工作。依法从严惩治养老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促进源头打击系统治理。推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提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依托法治宣传宣讲提升全民法治意识,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四、坚定不移推进法律监督高质量发展

紧紧围绕主责主业,统筹协调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工作,精准开展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常态化推进民事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用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积极推动行刑衔接等工作,做好事关检察监督全局性工作。围绕校园安全、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依法认真履职。按照“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新要求,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特殊群体权益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维护公共利益。

五、坚定不移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加大专业人才、专业办案团队培养力度,不断提升检察队伍整体业务水平。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要求,进一步强化自身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坚决落实“两个责任”。持续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自觉抓实三个规定强化自身纪律作风建设,严格防范“四风”侵蚀,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零容忍”,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高水平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已经为我们规划了新发展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我们将踔厉奋发,坚决把党中央作出的新部署、赋予的新重任落到实处,统筹检察办案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让群众满意,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动西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附件

相关专业用语说明

 

1.公益诉讼“49”法定领域: “4”4个诉讼法明确列举的领域,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 “9”,即2018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制定相关法律时,通过单行法的形式又进一步增加了9个新领域,即英雄烈士保护领域、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领域、安全生产领域、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反垄断领域、反电信网络诈骗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妇女权益保障领域。

2.提前介入: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制度的简称,是检察机关派员参加侦查机关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侦查活动,并对证据调取、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侦查行为的合法性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一项制度。

3.行刑衔接:又叫两法衔接,是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简称,指的是检察机关会同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监察机关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降格处理现象发生,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工作机制。

4.检察听证:检察机关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

5.羁押必要性审查:检察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6.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检察机关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贯彻行政诉讼法解决行政争议的立法目的,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加强调查核实,厘清行政争议产生的基础事实和申请人的实质诉求,综合运用协调行政机关、抗诉、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多种方式,促进行政争议得到依法、公平、有效解决。

7.附条件不起诉: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出不起诉决定。

8.企业合规审查: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对涉案企业是否具有启动企业合规程序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做出是否启动企业合规程序的决定,使案件办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降至最低,推动末端处理与前端治理于一体,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9. 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西区人民区检察院联合区教体局、区妇联、团区委、区关工委共同成立的“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是以法治教育基地、社区服务中心等平台为依托,集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宣传教育等功能为一体,以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切实维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主旨,组织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失管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和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专门平台。  

10.亲职教育: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进行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树立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提高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监护意识、监护能力和法治观念,从而与子女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帮助子女健康成长,更好的适应社会。

11.“双向衔接转化”: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和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简称,检察机关从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发现案件线索,通过案件化办理,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从检察机关制发的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中梳理能够借助人大、政协监督,合力推动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的对策建议,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两会上提出建议、提案,共同推动解决公益保护问题,实现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双向衔接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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