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主要有以下几项职责:
1、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组织安排机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
2、负责会议组织、文件起草审核、文件签批收发等工作。
3、负责院领导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
4、负责工作简报、检察信息以及其他检察情况反映的编发。
5、负责检察档案管理和保密、密码传真等工作。
6、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以及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
7、负责财务会计、枪支弹药、车辆、服装等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
8、管理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投资等工作。
9、负责机关办公秩序管理。
10、负责日常事务和对外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