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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1月16日,西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我院增设案件管理办公室。

   2013年12月,西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正式启用,是一个集统一负责案件受理、流转;统一负责办案流程监控;统一负责扣押、冻结款物的监管;统一负责以西区人民检察院名义制发的案件文书的监管;统一负责组织办案质量评查和检察业务考评;统一负责业务统计、分析等诸多因素为一体的全能型综合部门。

    工作职责:
    一、案件受理。对于侦查机关移送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申请强制医疗、申请没收违法所得、提出或者提请抗诉、报请指定管辖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统一受理。对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其他案件,需要由案件管理部门受理的,可以由案件管理部门受理。
    二、办案流程管理。案件管理部门发现本院办案部门或者办案人员在涉案款物、法律文书、办案期限、侵害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监督不力等情形,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三、接待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负责接待、审查律师和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的身份和来访事由,办理案件信息查询、律师阅卷、律师会见、提出有关申请、要求或者提交有关书面材料等。
    四、案件质量评查。案件管理办公室应当对本院各业务部门办理的案件组织定期评查;对投诉本院有关业务部门办案质量问题的案件,组织个案评查。
    五、案件统计信息管理。案件管理部门根据检察统计审核工作规定审核本院填录的案件登记卡,发现统计异常情况和填录不规范问题,应当及时与业务部门沟通核实,更正案件登记卡内容。通过汇总、分析动态检察业务数据、案件监管信息,为领导和上级机关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为办案部门工作指导提供参考。 

姓名 职务 房间号
代浩 副主任

姓名 房间号
刘梦瑶
高浚豪
银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