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勤电话: 0812-5552000

1996年9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明确:

举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发动群众;

(二)受理、管理、审查举报材料;

(三)初步核查部分举报材料;

(四)开展保护、奖励工作。

姓名 职务 房间号
举报中心负责人 举报中心主任

姓名 房间号